打击大闸蟹市场虚假行为,市场监督重拳出击!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4-11-04
当前正值大闸蟹的销售旺季,市场监管部门全力以赴,落实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线上和线下市场中的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行为,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以下是几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案例一:以次充好,蔡鲜生水产有限公司被罚**
2024年9月12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反映昆山市蔡鲜生水产有限公司在销售大闸蟹过程中存在以次充好的行为。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售出的普通大闸蟹不符合标称规格,并使用了含有“阳澄湖大闸蟹”字样的包装。该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2024年10月22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案例二:虚假宣传,范记蟹业经营部被重罚**
2024年9月30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阳澄湖镇范记蟹业经营部存在误导性商业宣传行为。调查显示,该经营部虚构了“可以购买到阳澄湖大闸蟹防伪标识”的内容,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发货信息招揽生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4年10月21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案例三:侵犯商标权,阳澄蟹歌经营部被罚**
同样在2024年9月30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称阳澄湖镇阳澄蟹歌经营部存在销售侵权包装袋的行为。调查发现,该经营部购进了突出使用“阳澄湖”标识的包装袋进行二次销售,且未经授权使用该注册商标。此外,该单位还未明码标价。2024年10月21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侵权包装袋,并罚没51046.4元。
**案例四:虚假广告,蟹之家阳澄湖蟹业有限公司被罚**
2024年7月17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苏州蟹之家阳澄湖蟹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经过调查,该公司在微信视频号和抖音账号中宣传阳澄湖大闸蟹养殖面积超过900亩的内容属不实信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10月25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处以1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如发现类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大闸蟹市场的健康发展。
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行业协会会员多有份!
管理员:下来看协会怎么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