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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市场监管执法案例:经营大闸蟹“缺斤少两”被罚35万元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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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江苏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公布了“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商户因经营大闸蟹“缺斤少两”,并未对违法行为予以改正,被罚35万元。
 
  2022年,江苏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案件。本次发布的案例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打击网络传销、食品安全等多种类型。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阳澄湖大闸蟹市场专项整治中,对当事人网店进行了抽查。经查,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了“阳澄联合旗舰店”,销售“618元【礼券】阳澄联合大闸蟹提货礼券,礼券显示规格:公5.5两、母4两,4公4母,共8只”“458元【礼券】阳澄联合特大8只现货大闸蟹,网页标称规格:公蟹5.3两、母蟹3.8两,4公4母,共8只”。
 
  经苏州市相城公证处公证,当事人2次被抽检的大闸蟹规格均未达到约定的重量,存在“短斤缺两”行为。因当事人2020年、2021年2次经营大闸蟹“缺斤少两”,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被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处罚。上述抽检,证实当事人未对违法行为予以改正。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构成消费欺诈。2022年3月23日,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当天公布的还有“沭阳县张某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案”“南京康德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许诺销售侵犯发明专利权案”“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损害消费者权益和重复收费案”等案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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