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线,打赢“十年禁渔”持久战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7-12
今年3月,苏州市启动长江禁捕执法春季百日攻坚行动。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长江干流苏州段,太湖、
阳澄湖、长漾湖、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其所涉区域,重点打击电捕鱼、张丝网等行为,持续开展“四清四无”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水域力度不减、普通水域执法不松。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水上巡查3.8万海里,路上巡查9.1万公里,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51起、440人次。
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一年。苏州市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担当,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为长江“十年禁渔”开好局、起好步。
“禁渔”宣传形象生动,增强各方保护长江生态意识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执法人员在日常长江巡查过程中,发现1艘正在非法捕捞作业的渔船,随后与船上的偷捕人员斗智斗勇,最终成功查处……在长江“十年禁渔”宣传中,太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自编自导自演了情景剧《护渔使者》。情景剧素材取自于真实的一线执法故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现了长江执法环境的复杂多变,增强了广大市民观众对渔政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剧中执法人员对偷捕者耐心细致解说法律政策,也为观众做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
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工作,宣传各项政策,增强公众对渔政执法工作的了解,树立推广先进典型,增强各方保护长江生态的意识。苏州市、县两级摄制和播放禁渔专题公益片,投放微信公益公告100万余次,张贴通(公)告2480张,设置、悬挂宣传牌、横幅、展板、海报677件,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积极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阵地。苏州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在《苏州日报》、引力播开设专栏,沿江各地也积极丰富长江“十年禁捕”宣传形式。张家港市在新媒体开设《农业综合执法进行时》专栏,及时发布长江禁捕工作动态。常熟市通过电视台“三农释法”栏目播放《销售禁用渔具从重处罚》等节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构建“人防+技防+智防”三道防线,提升“禁渔”治理能力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控、无人机巡逻等技防手段发现,长江流域运输货船存在偷捕隐患,农业农村部门立即联合海事、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加强对运输货船的排查。今年4月,执法人员在十字港闸外长江水域巡逻时发现一艘货船存在偷捕嫌疑,登船检查发现船舱内有5口地笼。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在长江流域张家港段打击交通运输船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共立案查处涉嫌携带电鱼装置等违法行为7起,没收电鱼逆变器2台、地笼27口等,严厉打击了长江干流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适应新时代渔政执法工作新要求,苏州市构建“人防+技防+智防”的“十年禁渔”三道监管防线,以常态巡查为基础,以专项打击为重点,切实提升渔政执法防控能力,加快推进长江禁捕执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加强“人防”队伍建设。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今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增挂“苏州市渔政监督支队”牌子。组织市本级、沿江三市渔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级长江执法资格考试,100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完善群管与专管相结合的渔政管理新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建立苏州市、市(区)、镇、村四级网格管理体系。
提升“技防”能力水平。配备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热成像仪、夜视望远镜等设施装备,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探索“智防”监管模式。采集长江干流苏州段、阳澄湖及其沿岸渔政执法相关数据,整合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功能,建成高标准智慧农业执法指挥平台,将执法监管从事中、事后为主转移到事前,化被动管理为主动介入。
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全市农业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违法捕捞查处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的工作要求,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以长江刀鲚为重点的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线上线下联动,严厉打击网络直播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渔业水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从水里到餐桌,把牢各个环节。今年以来,苏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51起、440人次,没收违法渔获物2万公斤,罚款54.1万元。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1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9.9万家次,监测各类广告30.9万条次,监测排查网络经营主体1.6万家,监测电商平台(网站)988个、次,查处案件61件,罚没款33.1万元。
加强执法联动司法衔接,推动“禁渔”长三角一体化合作
6月21日,苏州、南通、泰州、无锡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苏签署协议,将在执法联动、案件办理、信息共享、普法宣传等领域深化交流协作,实现长江跨界水域无缝对接,加快形成长三角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合作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和“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的目标要求,苏州积极适应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需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构建责任明确、能力匹配、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执法管理格局。
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考察学习,推动两地加强联动。吴江区、昆山市与上海青浦区、浙江嘉善县等有关部门签署《示范区渔业管理合作备忘录》。太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大队等单位开展“利刃”系列长江禁渔执法行动。
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机制。3月1日,姑苏区人民法院联合省太湖渔管办、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及吴江区、昆山市、无锡宜兴市农业农村部门建立联合保护机制,共同推动所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生态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开展增殖放流与物种救护,加快修复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
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随着一声令下,两艘小艇同时出发,载着一袋袋扣蟹驶入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一只只硬币大的
大闸蟹“扑通扑通”投入湖水的怀抱……3月15日,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阳澄湖春季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这是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后,阳澄湖地区首次增殖放流活动。
完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机制。近年来,苏州持续实施增殖放流。今年阳澄湖春季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扣蟹1000斤、螺蛳100吨。长江禁捕退捕暨2021年昆山市水生生物资源公众放流活动,放流鲢、鳙、鳜鱼等。吴江东太湖放流中华绒螯蟹205万只,太浦河放流鲢、鳙20万尾。常熟市放流白鲢、鳙鱼、银鲴合计170万尾。今年12月,我市还将在长江干流、阳澄湖等重点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快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恢复。
开展物种救护。2019年,苏州设立大鲵救护中心、常熟中华鲟监测救护中心。至今,野外救护大鲵37尾、中华鲟2尾、杂交鲟1尾、胭脂鱼9尾,引进荆州中华鲟保育基地子二代中华鲟7尾。目前暂养大鲵37尾、杂交鲟1尾、胭脂鱼1尾,保育子二代中华鲟2尾,其余均已救护后在合适时机放流。
加强资源监测。苏州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设立了“农业农村部长江渔业资源环境科学观测实验站常熟监测站”,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后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和效果评估。相比往年,渔获物种数、常规经济鱼类平均体长、平均体重、资源密度等数据都呈现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