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山市阳澄湖大闸蟹联合规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7-07
昆政办发〔2019〕105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2019年昆山市阳澄湖大闸蟹联合规范监管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昆山市阳澄湖大闸蟹
联合规范监管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针对2018年部分媒体曝光市场上存在外地蟹冒充
阳澄湖大闸蟹、网络销售的大闸蟹存在虚假宣传、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现象,经过系列联合专项整治,曝光的违法违规情况有了根本性好转。为进一步规范阳澄湖大闸蟹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特制定2019年昆山市阳澄湖大闸蟹联合规范监管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 要求,以 “让人民吃得放心” 为目标,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坚持管扶结合,将监测预警、规范监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将联合执法、信息发布、核查处置、跟踪闭环有效联动,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大闸蟹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扶持昆山大闸蟹自有品牌做大做强,促进本地大闸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昆山高质量发展实现 “全新一跃” 。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前期专项整治后,大闸蟹生产流通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有所改善,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尚未形成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2019年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农村农业局、检察院、公安局、巴城镇政府、巴城蟹业协会等部门召开阳澄湖大闸蟹生产经营规范监管工作讨论会,共同会商 “巴城阳澄湖” 及 “巴城” 商标的使用权限和范围、各部门整治计划和长效措施、联合执法监管、大闸蟹外包装规范印制、网络销售大闸蟹监管、宣传培训以及行政约谈等问题。
(二)坚持全面覆盖。大闸蟹市场主要包含生产和经营两大环节,涉及养殖企业、专业销售市场、网络销售、餐饮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从业人员多,生产经营主体广。要针对不同生产经营的主体,制定明确的规范,从宣传、约谈、监管、查处、回访等方面全覆盖,做到生产经营有章可循、监管查处有法可依、举报投诉有件必查。
(三)坚持管扶结合。在规范监管现有大闸蟹养殖经营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培育 “巴城牌” 大闸蟹自有品牌,构建 “巴城牌” 大闸蟹信用管理体系,对诚信商家给予税收、农业补贴、奖励等政策优惠,推广诚信品牌机制;对销售假冒伪劣大闸蟹的商家,综合运用征信系统、银行信用体系、蟹业协会自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展开对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的联合惩戒,建立黑名单信用管理机制,打击和防范欺诈广大消费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四)坚持各方联动。在开展联合执法、驻点巡查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和驻点巡查的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要落实养殖户、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强化专业经营市场、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的管理审核职能,充分发挥蟹业协会对其会员的监督职能。
三、主要内容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阳澄湖大闸蟹联合规范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府办分管领导和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检察院、公安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和巴城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 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大闸蟹经营市场的监管。
一是商标检查。查看经营的巴城阳澄湖大闸蟹是否违反《商标法》《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价格法》等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场所明示大闸蟹产地、是否涉嫌商标侵权等行为。重点检查所销售的大闸蟹无 “蟹扣” 却以 “巴城阳澄湖” 大闸蟹名义销售的情形。
二是广告检查。以大闸蟹户外广告、门牌及店堂、外包装、媒体、互联网等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其是否违反《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法》,涉嫌虚假宣传内容。重点对《广告法》中严禁使用的绝对化用语,如 “蟹中极品” “最便宜” “最正宗” 等词进行检查。继续做好大闸蟹网站的动态监控,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严肃约谈网络平台企业,全面审查经营主体资格,明确标明产地,拒绝假冒伪劣,杜绝虚假宣传。
三是质量检查。结合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大闸蟹索证索票整治工作,开展大闸蟹专项抽检,检查其经营的大闸蟹来源是否清楚,索证索票义务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形。重点检查大闸蟹使用草酸、高锰酸钾等非法添加问题。
四是价格检查。经营者应当以商品标价签(菜谱、鲜活产品价目牌)等形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所销售大闸蟹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规格和价格等内容。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予以处罚;对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责令改正,予以处罚。
五是从严查处。对伪造、冒用专用标志、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对于2018年央视曝光的 “阳澄湖大闸蟹” 相关问题持续关注,在2019年9月蟹季开始后,组织对全市大闸蟹市场进行全面清理,对线上线下的经营户进行约谈,对违法经营者严查重处;全面回访2018年至今年以来受理的涉及阳澄湖大闸蟹的投诉举报处置情况,深挖线索,对网络虚假宣传销售行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严厉处置,对 “缺斤少两” 的行为进行严厉整治,对无证经营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对没有落实 “两项制度” 的经营户立案处罚。对2018年简易程序案件进行 “回头看” ,警告仍未改正的立即进行立案处罚,全力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
2. 检察院:主要负责相关公益诉讼。
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非法经营、虚假广告等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运用法治手段加强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鼓励、支持权利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探索提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公益诉讼,努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 公安局:主要负责查处相关刑事违法犯罪行为。
打击一批非法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洗蟹” 的刑事案,加大行刑衔接力度。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大闸蟹交易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蟹市场交易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刑事立案。对阻扰行政机关人员日常监督执法的行为,采取措施,依法查办。
4. 城管局:主要负责经营户店招及流动摊贩监管。
严格审批经营户店招,坚决强制拆除未经审批和内容不合法的店招,同时对路边经销大闸蟹的摊位予以取缔。
5. 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阳澄湖大闸蟹养殖环节的监管。
一是建立完善大闸蟹产地准出制度。完善大闸蟹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可追溯管理,建立以大闸蟹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机制,把好准出关。
二是抓好渔药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大闸蟹养殖管理周期用药特点开展渔药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经营违禁渔业投入品,检查台帐记录情况。
三是抓好阳澄湖大闸蟹的抽检。提高执法抽检针对性,把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多批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养殖户作为重点对象开展定向抽检。对于执法抽检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并予以查处。
6. 商务局:主要负责大闸蟹商业预付卡管理。
加强对大闸蟹商业预付卡的管理,指导经营户规范使用大闸蟹消费预付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 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将各部门报送的阳澄湖大闸蟹领域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对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阳澄湖大闸蟹企业、商户、养殖户等从业主体信用档案,将各部门查处的从业主体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对从业主体生产、销售等环节信用监管。通过信用公示、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等手段强化信用信息监管效果。
8. 巴城镇:主要负责发挥属地管理作用,牵头开展综合执法整治和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发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夯实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专员,组建日常联合执法队伍,牵头开展不间断执法。引导扶持昆山自有“巴城牌” 大闸蟹注册商标品牌,积极应对环保缩减湖面养殖要求,提升塘蟹养殖技术和产品质量,统一规范池塘水体要求和养殖技术标准,做大做强 “中国特色农产品(阳澄湖大闸蟹)优势区” ,向广大消费者提供质优味美的大闸蟹。
9. 昆山蟹业协会:主要负责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作用, 自律规范集体注册商标使用。
一是控制成员和水域。严格按原国家质监总局核准的 “巴城阳澄湖” 集体商标的成员和水域使用该注册商标,地域范围为昆山市巴城镇所辖离岸最宽处1500米,最窄处900米,南北长12000米范围的阳澄湖水域。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控制商标注册人的集体成员,如有变更必须去总局办理成员变更登记注册。
二是规范使用外包装。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严格控制本协会成员使用 “巴城阳澄湖” 集体商标的外包装。由协会指定印刷企业统一印制,健全发放使用 “巴城阳澄湖” 集体商标外包装台帐。
三是规范 “蟹扣” 发放。加强昆山市巴城镇阳澄湖蟹业协会行业自律。规范成员使用许可合同,按照制定的发放标准,摸清底数、登记备案、统一领取、指定发放。建立蟹扣发放台帐,加强对发放的蟹扣进行后期监管,指导成员按照本协会章程严格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在两个及以上蟹业协会的会员,规定其只能在一个协会领取巴城阳澄湖大闸蟹保护标志。
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维权监督站作用。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定期数据交换、投诉处置交流对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加强消费引导,做好巴城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阳澄湖大闸蟹联合规范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部门要一着不让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要统一认识,各负其责,落实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规范监管职责。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质量安全。
2. 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和农业农村局做好阳澄湖大闸蟹准入和准出的对接监管工作,农业农村局和昆山市巴城阳澄湖蟹业协会完善阳澄湖大闸蟹的生产管理信息,合理核定阳澄湖区域内大闸蟹养殖户的养殖产量。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阳澄湖大闸蟹蟹扣使用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商标侵权、缺斤少两、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禁来源不明的大闸蟹进入市场销售,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抽检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3. 摸排线索,强化舆情管控。要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监测和管控,摸排情况,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可能侵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注意舆情掌控,重大信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重大情况、重大信息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置,防止不良舆情扩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4. 总结探索,形成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在联合规范监管中的方法和对策,在建立产地源头追溯体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经营户诚信建设、部门齐抓共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5日前向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依法严查重大问题,形成有质量的典型案例,确保达到查处取缔一批、扶持发展一批的明显效果,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构建监管有力、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净化优化阳澄湖大闸蟹线上线下交易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